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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集资诈骗千万逃往国外,前妻用比特币洗钱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imtoken地址是什么 2023-01-17 05:09:17

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漫发来消息,来自北京一名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的男子。他通过虚假宣传比特币赚钱后境外账号取现,诱骗客户在平台上充值交易,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立案侦查后,该男子逃往海外,与前妻将部分非法所得的钱兑换成比特币钥匙,让他在海外兑换。他的前妻因洗钱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上述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男子逃往海外后,前妻用比特币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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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典型案例显示,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陈某博在意大利注册成立了一家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涨跌自行决定,资金主要用于赎回本息及个人挥霍,后期拒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货币,通过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在平台充值交易,在平台上伪造交易数据,限制大规模交易。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掩盖资金缺口,延迟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 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陈某波立案,涉案金额超过1200万元。陈某波逃往海外。

2018年年中,陈某博将非法集资300万元转入陈某之个人银行账户。 2018年8月,陈某志与陈某博为了转移财产、掩盖、隐瞒犯罪所得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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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至2018年11月末,陈某志将上述300万元转入陈某博个人银行账户,明知陈某博涉嫌集资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起诉。案件接受调查后逃往海外。供陈某波在海外使用。

另外,根据陈某博的指示,陈某之以90多万元的低价将陈某博非法集资购买的车辆售出,然后在陈某博建立的微信群中联系了比特币“矿工” ,把卖车的钱全部转给“矿工”换取比特币钥匙,把钥匙寄给陈某博比特币赚钱后境外账号取现,让他在海外兑换。陈某波尚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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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比特币转移欺诈资金构成洗钱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侦办陈某博集资诈骗案中发现陈某之洗钱犯罪线索。经立案侦查,该案于2019年4月3日以陈某智涉嫌洗钱罪移送起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出补充侦查请求,公安机关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取证。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示商业银行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对可疑交易进行调查,并通过穿透资金链、分析判断可疑点等方式,将相关证据传递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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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帮助陈某博通过银行转账、比特币兑换等方式从境外转移资金,构成洗钱罪;他的潜逃海外并不影响陈某之洗钱罪的认定。 2019年10月9日,陈某智因洗钱罪被起诉。 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志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之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在办案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醒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注意虚拟货币领域的洗钱犯罪风险,建议加强反洗钱监管和金融情报分析。新领域。中国人民银行将此案提供给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作为中国打击虚拟货币洗钱的成功案例,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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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成新的犯罪手段

在阐述案件的典型意义时,最高检察院表示,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所得转化为境外法币或财产,是洗钱犯罪的新手段,洗钱金额换取虚拟货币的实际支付。金额计算。尽管我国监管部门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国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不同,虚拟货币和法币可以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和交流。虚拟货币的自由兑换成为跨境资金洗钱的新手段。

最高检察院表示,在起诉犯罪过程中,可能存在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不同步,上游犯罪嫌疑人潜逃、死亡、未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暂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洗钱罪虽然属于下游犯罪,但仍是独立犯罪。考虑到惩治犯罪的必要性和及时性,存在上述情形时,可以将上游犯罪认定为洗钱犯罪的事实,并根据相关证据认定上游犯罪。上游犯罪未经刑事判决确认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